一、项目编号
(或招标编号、政府采购计划编号、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,如有)
:
SXTACD2024-066
二、项目名称:
三、相关当事人:
投诉人:神木市金卓雍商贸有限公司
地址:神木市经济巷4号
被投诉人:神木市民政局
地址:神木市党政办公大楼
被投诉人:陕西泰安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地址: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达路375号
四、基本情况
2024年10月30日,投诉人因提出的质疑事项,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,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 本机关依法受理后,向被投诉人发出《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》及投诉书副本。被投诉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答复,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并未收到过投诉人提交的质疑函。因投诉人所述与被投诉人的答复存在异议,本机关又发出《政府采购投诉举证通知书》由投诉人承担举证责任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。经审查,投诉人举证提交的证据材料缺乏事实依据,并不能证实在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。
五、处理的依据及结果
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第94号令)第十九条第一款第(一)项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(一)项的规定,驳回投诉。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执法机关名称:神木市财政局
2024 年 12 月 11 日